荆州男子与人起争执 持刀将对方捅伤

©原创   2018-12-06 17:03   江陵台 滕金 编辑:李磊杰

今年8月,荆州市江陵县的一名男子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称他在用餐期间,被人砍伤,民警立即对该案展开了侦查。

据受害人朱某介绍,他于当晚18点30分左右,在江陵县马家寨乡吃酒,与同桌一名姓李的村民发生争执,后来被李某持刀将手臂捅伤。

江陵县公安局马家寨乡派出所 民警 黄文 当时他一来的时候,我们第一个是感觉他的衣服有些凌乱,手臂上面还有血迹,可以看见很明显的伤口,伤口还在流血,长度大约有2至3厘米长。

将朱某送往医院治疗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事发现场调查,可李某早已逃之夭夭。民警了解到,事发当时,酒桌上的客人们正在把酒言欢,突然,朱某和李某两人毫无征兆地大吵了起来。

马家寨乡派出所民警:黄文 劝架也都没能劝开,李某某当时可能比较激动,因为车子就停在吃酒地点的旁边,他就直接到车上拿了一把刀,直接把朱某给刺伤了。

经过大量走访摸排,民警发现李某已经逃到了云南。在民警持续的追查以及舆论压力下,李某最终选择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据李某交代,好端端的吃酒演变成斗殴,只因为酒后谈起的一桩往事。

马家寨乡派出所民警:黄文 几年前,朱某的父亲骑三轮车把李某的一个亲戚给撞了。然后闹得不愉快,李某一时冲动,引发了这件事情。

李某向民警坦言,他冷静下来后,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感到十分后悔。

马家寨乡派出所民警:黄文 他说我千不该万不该就不应该去拿刀,当时有什么误会我跟他说清楚,甚至是吵两句都行,但是我就是千不该万不该拿刀去伤害他。然后他也是觉得庆幸,庆幸当时把对方伤的不是特别重,没有对对方造成一些不可恢复的后果。

目前该起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等待依法起诉。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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