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柏河东支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兑现 宜昌首发千万元补偿金

2018-12-29 09:33   湖北日报   祝华、通讯员杨和、望作信

12月27日获悉,宜昌市黄柏河东支流域水质达到和优于Ⅱ类水质占比均高于规定目标值,该市夷陵区、远安县合计将获得50万吨磷矿开采奖励计划及1000万元市级生态补偿资金,并返还两地1000万元水质保证金。

2017年底,宜昌市出台《黄柏河东支流域生态补偿方案(试行)》,市政府每年列支1000万元,作为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流域内夷陵区、远安县每年分别向市政府缴纳水质保证金700万元、300万元。磷矿开采矿指标上,宜昌市将指标分解到县区,县区再分解给企业,并从1000万吨开采总额中拿出100万吨作为生态奖励指标,分两次兑现。水质达标县区,可获得生态补偿金和磷矿开采指标奖励;不达标县区,开采指标将被削减并转给达标县区。

监测显示,2017年12月上旬至今年11月下旬,夷陵区、远安县域内的黄柏河东支流域生态补偿18个监测断面达到和优于Ⅱ类水质占比为91.74%,比上年同期高9.73个百分点。

夷陵区11个监测断面达到和优于Ⅱ类水质占比为91.93%,高于90%目标值,将获31万吨磷矿开采指标奖励、488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并返还700万元水质保证金;远安县7个监测断面达到和优于Ⅱ类水质占比为91.46%,高于80%目标值,将获19万吨磷矿开采指标奖励、512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并返还300万元水质保证金。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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