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开车过程中,超车和被超车都是非常平常的事情。但接下来你看到的两位女司机,就为着超车的事情争论不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一号女司机:是她撞得我!
二号女司机:我开的好好的,她突然变道!
两位女司机各执一词,都说是对方的过错。随后,民警调取其中一辆别克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情经过。事发时,别克车在慢车道上走,车速较快。但在快车道上的雪佛兰一直在快车道上,并与在慢车道上的大货车保持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如果需要超车,必须先超过快车道的雪佛兰然后驶入快车道再超过慢车道上的大货车。结果,事故就发生在别克车超雪佛兰车的时候。最终,慢车道上的别克司机因变更车道影响该车道车辆正常通行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刚刚还在责怪是对方的问题,现在别克女司机必须得负全责,说到底还是大伙对超车和被超车的概念容易混淆,那么,就请交警给咱们科普科普。
交警:高速公路上,快车道就是俗称的超车道,慢车道就是俗称的行车道。在双向六车道(含应急车道)的高速公路上超车,一般情况是从左边超车,打左转向灯,变道至快车道,完成超车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打右转向灯,再驶入慢车道。在这两次变更车道时,切勿影响该车道正常通行的车辆。如果遇到对方超车很不“规矩”,被超车的记住“让速不让道”。
“让速不让道”,在操作上就是先不要考虑打方向,先刹车制动,速度在可控范围再考虑选择调整方向,目的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另外,高速公路上车辆多、速度快,如有条件,民警建议驾驶员尽可能安装行车记录仪,能最大程度还原事故经过,对事故处理起到较大作用,避免后期发生纠纷。
责任编辑:谢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