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被判刑!孝感扫黑除恶第一案宣判

2019-01-21 09:29   湖北公安  

严鹏辉以“族长”自居,身边笼络一批家族内闲散人员,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强行占地拆迁、强揽建设工程,违规进行小产权房屋和旅游山庄开发,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大肆敛财。这伙利用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团伙,终受法律制裁。

2018年12月13日,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对严鹏辉案进行公开宣判。

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8项罪名。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严鹏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被告人王某燕等8人被分别判处十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孝感市打掉的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该案也是孝感市判决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

实名举报深挖揪出黑“族长”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间,孝感市公安局分别接到多名群众实名举报,称在市高新区严桥社区盘踞着一个以严鹏辉为首的黑社会团伙。他们为了开发小产权房,采取各种暴力手段强迫居民转让土地、房屋。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一定要彻查到底!”该案被指定由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专案核查。

该分局迅速秘密成立核查小组,数十名民警,先后奔赴高新区、大悟县等地调查取证。

在初步摸排后警方发现,被举报对象严鹏辉有犯罪前科,曾因非法持有枪支被判过刑。

进一步摸底了解后,警方发现以被举报对象严鹏辉为首的犯罪团伙已形成了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规模的组织。

现年45岁的严鹏辉在族中辈分较高,村民们都叫他“幺爹”。

2010年至2016年间,严鹏辉购得位于孝感市大悟县芳畈镇一处土地后,无视合同约定的转让范围,采取隐瞒事实、强占、持枪恐吓等手段,迫使村民胡某等人低价出让林地、土地110余亩;

2010年至2011年间,严鹏辉为强占农田开发商住楼,指使他人采取语言威胁、夜间砸窗户、强行动工等方式,迫使孝感市高新区同升村村民徐某等人以30万元价格将农田转让,实际仅支付补偿款12万元;

警方查明,通过强行占地拆迁、强揽建设工程、违规进行小产权房和旅游山庄开发等,严鹏辉等人非法获利数千万元。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以严鹏辉为组织、领导者,以王某燕、严某东、严某庆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形成。

为便于强揽工程、强占土地、插手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等,严鹏辉多次派人以扰乱会场秩序、威胁选民、撕毁票箱等手段干扰严桥村正常选举。

此外,严鹏辉等人还操控不明真相的宗族群众采取联名举报、造谣诬陷等手段,破坏基层人事任免秩序,把持集体土地出让、改造、引进投资等事项,严重扰乱了基层组织正常活动。

如果村干部不听话,他便通过设局行贿、偷拍视频等方式威胁。

……

经过4个多月的秘密侦查,警方采集、调取大量资料,获取了关键性证据。

2018年3月8日,高新区分局以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此案立案,

3月15日,警方对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活动罪的严鹏辉及骨干严某东、严某庆、梁某平实施了收网抓捕。

根据收集的证据,公安机关于2018年4月11日再次抓捕了涉案犯罪嫌疑人严某乔、严某平。

4月19日将涉案人员严某安抓捕归案。

6月12日将本案中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秦某平刑事拘留。

6月15日,本案中的骨干成员王某燕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至此,该案9名嫌疑人全部到案。

7月31日,该案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侦查终结,成功移送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共移送案件31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9个罪名。

2018年8月29日,孝南区检察院以严鹏辉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向孝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铁证如山黑恶团伙走向末路

2018年10月31日,孝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从开庭审理,至庭审工作结束,历时近18个小时。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及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充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唇枪舌剑,就多个核心问题展开交锋。

法庭庭审过程中,辩护人对多名被告人是否具有酌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等问题发表了辩护意见,并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公诉人也对量刑情节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庭审期间,部分被告人亲属、孝南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群众代表等200余人次旁听了庭审。

庭审过程中,严鹏辉对于公诉机关在指控中涉及其自身罪行的内容及提问百般抵赖,对大部分关键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

“这件事我不知道”“这是其他人干的,后来才有人告诉我”“这都与我无关”……这些否认指控的话,被严鹏辉经常挂在嘴边。

但前期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做了大量的侦破和取证工作,已经获取了严鹏辉犯罪集团人员大量确凿的犯罪事实,51本案卷,铁证如山。严本人自相矛盾的说法和辩解只能让人感觉可悲可笑。

2018年12月13日上午,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对严鹏辉等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审理认为,以被告人严鹏辉为首的犯罪组织先后实施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生活、经济秩序,造成重大影响,该犯罪组织同时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孝南区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严鹏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罪,故意伤害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禁止在刑罚执行完毕三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行业。判决被告人王某燕、梁某平、严某庆、严某东、严某桥、严某平、严某安、秦某平8人分别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分别判处十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全部财产和罚金。所有涉案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近10万字的刑事判决书被当庭送达到各方诉讼参与人手中。

合成作战全力攻坚大要案

这个涉黑组织覆灭的背后,有孝感市扫黑办、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人员大量不为人知的辛劳。

该案因线索涉及的时间跨度长,个体案件隐蔽性较强,查证难度较大。该组织甚至是披着合法“外衣”,依托经济实体存在,却干着“黑社会”的勾当。

为了掩盖犯罪事实,严鹏辉还利用逢年过节,给村中老人、困难户发福利,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借此迷惑群众、多层伪装,这也为警方后期取证增添了难度。

严桥社区本是高新区的一个城中村,在孝感城市建设过程中,基础建设多,搬迁项目多,“所有工程得经过他的手,他同意才让搞。”村民对被称为“幺爹”的严鹏辉所作所为非常清楚,苦于恶势力已久,但因需要在其治下生活,又见他能把持社区党组织,大家敢怒不敢言,没有关键证人站出来。

面对这一情况,公安核查专案组不局限于一案一事,将举报线索涉及的所有案件串联起来宏观审视,围绕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等展开综合调查取证,采取内紧外松、以静制动,声东击西、分化瓦解等多种侦查手段及方法,全力开展案件攻坚行动。

依据法律规定的公诉引导侦查原则,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孝南区检察院由两名业务过硬的检察官及两名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协同组成案件专班提前介入,了解案件侦查进程,7次提出取证方向及意见,及时调整侦查方向。

两名承办检察官分两组分别对分散羁押在随州、汉川、应城、安陆、孝昌等地的嫌疑人进行了提审。在综合全案证据及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后,将本案按9个罪名分两组由两名检察官各自完成审查报告,对证据的审查情况、有无遗漏罪行或嫌疑人、有无补充证据、罪名定性进行讨论分析,查漏补缺,期间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10份,加强了证据的证明力度。

检察机关对辩护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申请给予许可,并将所有案卷材料对辩护人一律公开,尊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行使合法权利。

孝南区法院受理该案后,迅速成立了以院长为总负责人的专班。开庭前,合议庭成员每天挑灯夜战阅卷,研究熟悉案情。先后召开二次庭前会议,对辩护人新提出的合法申请给予许可;还多次往返看守所提审被告人,了解其思想动态。合议庭根据本案“利用宗族势力,把控基层政权”这一鲜明特点,制定详细周全的庭审预案,确保庭审规范高效。

庭审中,按照“先无争议,后有争议”的顺序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使整个庭审具有针对性,提高了庭审的效率。5个专班、400余人参与后勤保障,从安保、通讯、电力、医护等方面全方位保障庭审工作顺利进行。

这个黑恶团伙被打掉后,孝感市公安、城建、规划等部门联合对严鹏辉位于严桥社区的办公室进行拆除。这个所谓“办公室”其实是一个久久未能拆掉的违章建筑,正堵在进出的一条重要通道上。在依法对其办公室内摆设的老虎皮、太师椅等赃物进行扣押过程中,社区群众纷纷围观、拍手叫好。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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