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14日)下午三点,省委宣传部召开了 《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新闻发布会,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杜海洋,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李顺清同志,解读《规划》内容。
乡村振兴,规划先行,百年大业,规划引领。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据2018年省委一号文件,深化发改委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编制了《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18年11月21日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杜海洋介绍除前言外,《规划》共十三章,分为总论、空间格局、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大板块,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全面对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确保2018年省委1号文件落实落地。
2020年湖北乡村振兴要走在中部前列
《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围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生产环境、农村社会文明、治理方式、农村居民收入等内容设置了26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4项、预期性指标22项。准确把握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提出了湖北乡村振兴“65432”重大行动。
产业兴旺有六大行动,其中建设50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10条千(百)亿元特色农业产业链;建设20个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实现农村电商规模过千亿。
生态宜居有五大行动,其中建成省级生态村1500个;建设2000个美丽乡村;建成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
乡风文明有四大行动,其中保护和改造100个特色文化村和5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重点保护100个传统村落。
治理有效有三大行动,其中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过5万元的村达到60%以上;“雪亮”工程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
生活富裕有两大行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过2万元;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3%。
同时,根据不同时间节点确定了不同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愿景:
到2020年,全省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走在中部前列,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深入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
《规划》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省乡村产业竞争力不强,大企业方面缺少领头羊,大产业方面缺少价值链,大品牌方面缺乏招牌菜,大融合方面缺乏闪光点等问题,《规划》提出加快推进中国农谷、中国有机谷、硒谷、虾谷、橘谷、药谷“六谷”建设,做大做强“荆楚农优品”举措。
针对我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问题,提出推动城乡“四网”互联互通,构筑乡村通达路网,完善乡村循环水网,优化乡村清洁能源网,建设乡村智能互联网。
针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提出建设荆楚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四宜”美丽乡村,实施长江、汉江、清江流域生态健康工程,推动“三江”流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大别山、秦巴山、武陵山、幕阜山“四山”生态保护工程,构建华中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实施“千湖”碧水工程,彰显“千湖之省”本色;实施“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实现全省农村无害化厕所全覆盖,宜林荒山基本得到绿化,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
扎实推进规划落地落实
《规划》坚持效果导向。《规划》以专栏方式把我省实施乡村振兴的五大任务统筹细化成73项重大工程、重大行动、重大计划。按照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都市城郊乡村振兴先行区、扶贫片区乡村振兴试验区三大片区精准施策,扎实推进我省乡村振兴规划落地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将围绕《规划》部署的重大工程、重大行动、重大计划,落实落细到具体项目,形成谋划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建成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格局。按照前期项目抓报批、储备项目抓转化、已批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的思路,充分运用我省“两库”平台,建立完善全省乡村振兴项目库,建立项目台账和推进机制,优选一批、储备一批管长远、利全局、惠民生的项目,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使之真正能够惠及农村、农业、农民,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规划》围绕乡村振兴“人、地、钱”等要素供给,提出了大力推进“三乡”工程、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等重大政策措施,并从加强党的领导、坚持规划引领、确保科学推进、强化法治保障等方面着手,确保《规划》落地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谢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