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一村霸采取暴力手段当上村支部书记,此后他利用自己的身份,采取指使他人封门、堵路、上访,再以村组织名义出面“协调”的方式与人周旋,在开发、建筑行业疯狂敛财。近日,鄂州警方透露,该“红顶村霸”被判有期徒刑7年。
2017年2月,鄂州一场声势浩大的“霹雳1号”行动刚刚落幕,随后便有多封举报信寄到鄂州市公安局,其中一封实名举报信引起了该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薛四清的重视,举报信列举了胄山村支部书记梅光明从2005年以来的种种劣行,薛四清立即要求民警对举报信内容进行调查。
经查,1964年出生的梅光明绰号“梅细狗”,仅有初中文化,系鄂州花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胄山村支部书记、村长。
上世纪90年代,梅光明与其弟弟梅向东在黄石做水泥和黄沙等建筑材料生意,梅光明为达到垄断的目的,采取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的方式,先一个人上门与开发商推销自己的建材,随后另一人便带人上门进行堵门、阻止施工等实施暴力威胁。
1997年1月9日,鄂州花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胄山村正位于该开发区中心,在黄石靠暴力手段掘到了第一桶金的梅光明转移回到了花湖,继续垄断着该区域的建材市场,在开发区称霸一方。
为扩大利润空间和攫取非法利益,梅光明不再满足现状,便想着向基层政权渗透。2005年梅光明参加村支书选举,并成了该村村支书的候选人。在选举村支书票数落后的情况下,其兄弟、侄儿等人强闯会场,撕毁选票、殴打民警,致使此次选举无效。因迫于压力,竞争对手主动退出选举,梅光明在重新选举中当选村支书、村长。
当选村干部后,梅光明便组织自己的亲信,开始实施疯狂敛财计划。警方查明,2005年至2016年,梅光明纠集梅向德、梅瑞文、李文生和梅伟明、梅文胜、梅刚等人一起,形成恶势力团伙,在鄂城区花湖镇实施强揽工程、倒卖土地、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9年1月24日,鄂城区人民法院对梅光明等4人涉恶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梅光明犯强迫交易罪、挪用资金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8万元,责令退赔8万元,涉案违法所得158.3356万元予以追缴;对被告人梅向德、梅瑞文、李文生分别决定执行一年五个月到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22万元。
责任编辑:谢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