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琼瑶、通讯员周远莅)2月20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农业农村部近日公布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全国选择30个县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我省宜昌市夷陵区、洪湖市、利川市、天门市4地入选。
自2007年以来,我省农民合作社数量连续11年呈两位数高速增长,截至2019年1月,全省农民合作社数量已达97300个。然而,与全国各地农民合作社一样,我省农民合作社存在经济实力弱、带动能力不够强、指导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开展整县推进试点,打造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据了解,各试点将围绕合作社规范发展、提升质量展开,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的培育和支持力度,财政扶持、人才培养等农民合作社支持政策突出到村到户,促进农民合作社与贫困户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引领作用。
试点为期2年,自2018年8月至2020年底。力争通过努力,试点县(市、区)农民合作社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合作社运行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运转有效,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试点县(市、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80%以上,8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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