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十堰6家农民合作社被授予“国家级示范社”称号

2019-03-07 11:00   云上十堰  

3月5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的通知》,郧阳区土疙瘩种植专业合作社、郧县诚者茶叶专业合作社、竹溪贡茶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县神农万燊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丹江口市骞林贡茶基地专业合作社、丹江口市水之源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等6家农民合作社被授予“国家级示范社”称号。

国家示范社是由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按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查复核和媒体公示,最终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国家示范社每两年评定一次,并实行动态监测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监测。对监测合格的国家示范社,农业农村部将发文确认并公布;对监测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国家示范社资格,从国家示范社名录中删除。截至目前,十堰市国家级示范社达24家。

责任编辑:宋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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