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2019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875亿元,占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的24.1%,比2018年度增加了1869万元,资金总量位居全省第一。
按照《湖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总体要求,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湖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还规定,个人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万元,若单机补贴额超10万元的限购1台;种植大户(承包耕地200亩及以上)、家庭农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农业企业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70万元。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据测算,今年可补贴各类农业机械15000余台,受益农户10000余户,拉动农户投入近7.5亿元。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