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我省107家农民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数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07家被认定的农民合作社涉及农业、林业、水利等领域,其中,武汉大地丰收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类合作社76家,远安县恒兴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林业类合作社6家,湖北红星伦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等供销类合作社16家,阳新县河北同富水利合作社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9家。
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由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等九部委认定,参评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原则上为省级以上示范社,且经营状态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
近年来,我省农民合作社发展迅猛,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总数超过9万个,从2007年起,全省农民合作社数量连续11年呈两位数高速增长,超过一半以上的农户加入了各类农民合作社。
为了让农民合作社“强筋健骨”,我省连续出台多项举措。2017年底,我省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20年末,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0%。实施农民合作社“提升工程”,健全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监测、退出机制,鼓励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的田园综合体,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省财政筹措资金,重点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烘干仓储设施建设、果蔬冷链运输体系建设和品牌培育等。
责任编辑:宋雨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