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的子女注意!家有父母的可享受这个假,全国14地已落实!
据媒体的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22日,全国至少已有14地落实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政策,另外还有4省份也针对“独生子女护理假”提出了相关建议。
什么是“独生子女护理假”?
“独生子女护理假”,是指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的假,且不得扣减陪护期间的工资、津贴与奖金等福利。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49亿人,占总人口17.9%。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逐渐显现。为帮助独生子女家庭减轻负担,各地方政府近年来陆续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等相关政策。
尽管各地“护理假”具体规定不同但大都在10到20天不等。
那么,咱湖北的“护理假”有多少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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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14地中,湖北、黑龙江、四川、宁夏等4省份还规定,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护理假”这一待遇。在湖北省,独生子女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
4省份相关政策已在路上
辽宁、甘肃、云南、北京等4省市虽然还未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具体规定,但也提出探索建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
其中,云南省在2018年5月发布公告,对《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提到,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辽宁省2018年发布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辽宁省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各地区要制定子女对患病父母的带薪陪护假等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引导公民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老年人的责任。
2018年2月,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召开新时代人口计生工作暨启动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状况摸底调查视频会,会议提出协调制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住院护理假制度。
同年10月,北京市印发《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探索建立家庭护理假制度。对赡养人、扶养人特别是独生子女赡养人、扶养人照顾患病住院、失能失智、临终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给予相应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予扣减。
鼓励和支持更多省份探索实施“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让这项制度切实惠及广大独生子女家庭。
湖北独生子女每年有不少于15天的独生子女护理假,
大家要记得常回家看看~
除此之外,
把这个好消息也带给咱爸妈
涨钱了!基本养老金上调,1.18亿名退休人员将受益……
日前,
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
《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
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
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预计将有1.18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2019年养老金调整多少?
国务院决定,2019年总体调整比例与2018年持平,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人员范围和时间如何规定?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调整的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
今年的调整办法和2018年一样吗?
今年调整,将继续坚持“并轨”原则,调整办法与2016年、2017年、2018年基本相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三结合”调整办法。
其中,定额调整指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
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这一调整办法能够适当调节退休人员收入差距,体现了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同时兼顾激励的原则。
各地的调整水平和办法是一样的吗?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等不尽一致,地区之间的具体调整办法会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到一个地区内部,少数地区可能还会存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略有不同的情况。
具体到“5%左右”的调整比例,这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并不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人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照5%的比例调整。
退休人员能增加多少钱?
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退休人员何时能拿到增加的养老金?
从时间进度上,各地要在2019年5月31日前,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各地发放到位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对退休人员而言,无论各地在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将从2019年1月1日起补发。
是否应考虑建立调整机制?
国家自2005年以来已经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四”连调。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有关部门在总结历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正在抓紧研究建立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以实现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机制的统一。
把好消息扩散周知吧!
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我已长大,你还未老。然而,别让问候只停留在手机的那一端。亲情题,我们一生只能做一次,没有补考。多陪陪父母吧!别让等待,成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