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4月1号至6月30号都是长江禁捕期,这个时间段长江内是不能捕鱼的,相关部门也会加强巡查,然而,有些人就是心存侥幸,选择顶风作案。前两天晚上,咸宁市通城县水产局渔政执法人员在巡查时,抓获了两名非法电捕鱼的男子。
记者赶到现场时,捕鱼男子已被抓获。据执法人员介绍,当晚7点3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通城县柳峦村平安大桥附近例行巡查时,发现河道里有灯光在闪烁,立即上前查看,发现两名40岁左右的男子,正在进行非法电捕鱼。
目前,非法电捕鱼工具已被没收,非法捕鱼者将接受相应行政处罚。下一步,通城县将继续加强宣传,重拳出击,展开夜间执法行动,对顶风作案的捕鱼者进行严厉打击。
通城县水产局渔政负责人 皮国良:我们在禁渔期间,坚决打击违法捕捞、非法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谢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