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清淤实为采砂 黄陂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被曝光

2019-06-01 11:20   湖北日报  

在武汉市黄陂区梅店河,有人借政府实施河道清淤工程之机疯狂盗挖河砂,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街道办事处监管不力。这是我省常态化电视问政节目《党风政风前哨》5月30日晚曝光的问题。

今年初,黄陂区长轩岭街道办事处桃园河村和长港村境内的梅店河河段开始河道清淤。村民发现,施工方说是清淤,实为大肆采挖和盗运河砂。村民们担忧砂挖走后掏空了河床,汛期一到沿河农田和路基会被冲毁。

记者找到工程承包方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他否认存在过度开挖和采砂行为。

然而,记者沿着相关河段走去,发现河床已下降近1米。四五台挖掘机正在不同工作面上向河床底部深挖,刨起的河砂,用一辆辆大货车运走。挖得多时,每天要拉走100多车河砂,卖给一些私人。当地村民说,河砂买卖是几个老板在经手,都是在我们这里有狠气的人。

记者找到负责组织实施梅店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黄陂区水务和湖泊局。对于施工方借河道清淤之名非法采砂的事,该局作为业主单位,又是政府主管部门,为何不及时制止呢?对此,该局堤防总段副段长焦咏喜表示:我对他们又不能罚款,也不能拘留他们。

事实上,《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在河道采砂的,由河道采砂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扣押违法采砂船舶(机具),没收违法所得和所采砂石。《条例》还规定,可根据违法采砂数量,处以相应罚款,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黄陂区水务和湖泊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他们曾安排过水政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然而,区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侯斌却说:“这不是我们执法部门管的事情,应该是工程管理单位管。”据介绍,事实上,工程管理单位就是区水务和湖泊局。

河道砂石资源属国家所有。《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整治疏浚河道、航道、涉水工程所产生的砂石需要综合利用的,应当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报上一级河道采砂主管部门审批后依法处置。然而,记者找到河道清淤项目所在地的黄陂区长轩岭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主任万来疆表示,街道没有参与处置此事。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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