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武汉市召开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推进会。为鼓励这一新型青年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武汉市人社局将对完成培训任务的予以补贴,取得高级工证书的每人每年6000元。
企业新型学徒是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学徒培养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中级工培养期限通常为1年,高级工培养期限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企业承担学徒培养的主体职责,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大中型企业可独立办班开展培训,小微企业可联合办班培训。其中,中央、省市属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小微企业由所在区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为方便企业和培训机构备案申报工作,武汉市采取一个窗口办理、审核通过即可开班的办法,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备案审核工作,市人社局根据备案审核情况集中发布企业和培训机构目录清单。
为激励企业、培训机构和新型学徒扎实开展培训,武汉市采取目标激励措施:对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中级工证书的,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培训补贴;取得高级工证书的,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培训补贴;对无法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工种,只要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给予补贴。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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