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在人们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大学毕业、工作再到结婚,可能用时不到1、2年。然而据不完全统计,就在过去的2018年,中国的离婚率竟然高达百分之三十八,这个数字远超越了很多国家,其中婚后3年的人群离婚率最高,从一定角度看,不可谓是结婚也快离婚也快。在离婚过程中,往往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问题,对某些财产离婚时忘了约定,婚后还能分割吗?今天本文就围绕夫妻“离婚后”能否分割“保险”财产这一问题进行论述,供大家借鉴。
谈到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一般人来说往往想到的是车、房、现金等,然而像保险这样带有人身性质的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
案例回顾:
小赵(女)与小李(男)经朋友的介绍认识,见面后双方一见钟情,短短3个月时间,就从恋爱跨越式地步入婚姻殿堂。婚后小李为了表达对小赵的爱意,为小赵买了一份价值300000元的人寿保险作为礼物。这份保险约定小赵因事故伤残的,受益人为小赵;若小赵死亡的,受益人为小李,赔偿金额巨大。然而好景不长,小赵(女)与小李(男)过了爱情甜蜜期后,婚姻生活并不和谐。面临婚姻、家庭、工作和孩子的多重压力,两人都显得有些抓狂和无奈,两人争执不断,感情也急转直下。结婚两年后,小赵和小李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在他们的离婚协议中,分割了夫妻双方婚姻期间的主要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但对婚姻存续期间买的那份大额人寿保险并未予以分配。
离婚后,一次小赵出游玩时受伤,想要办理保险理赔,但被保险公司告知,因双方不再是夫妻,不符合受益人的条件,不予赔付,但因婚姻结束,其所投的保险费用可部分退还。得知此事后,小赵找到小李协商,望能平分保险退费,但小李认为其所投保险是用婚前自己的个人积蓄买的,应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所以不同意平分。
律师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8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本案中小李所投保险属于人身保险,双方签订的保险条款约定须有夫妻关系,赔付的对象也是配偶,由于婚姻已解除,所以退不了保险金。现双方解除婚姻,在法律上婚姻关系已不复存在,但根据保险条款是可以退保费的。虽然小李用的是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保险,但其所投保险时间是婚后,保险金以及退的保险费根据法律规定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再根据以上法条可知,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离婚后发现的仍可请求分割,所以小赵可以请求小李分割退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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