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国家要取消医保个人账户,卡里的钱会清零吗?”“工资每年都在涨,可是医保卡里的钱却没有变化。”上周,长江日报公布了武汉市城镇职工医保新一年度缴费基数调整的消息后,武汉市医保中心的咨询电话被参保职工打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我的单位是否给我足额缴纳医保费?”
日前,记者就读者最关心的问题,咨询武汉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寻找权威答案。
只有职工医保才设个人账户
“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存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保卡里;主要用于保障门诊小病,可以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药品费。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除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外,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和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简单说,就是所有单位的缴费都统一放到一个公共的“资金池”里,然后用共同的钱帮助那些产生大额医疗费用的人。
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日前国家医保局发文要求,“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此次要求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而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并未设立个人账户,此次调整对武汉市没有影响。
这意味着,只有城镇职工医保才设立个人账户,居民医保的个人账户将逐渐被取消。
如何确定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目前,武汉市城镇职工医保按照缴费基数的10%缴纳,其中参保单位缴纳比例为8%,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2%。缴费基数根据职工个人在上一个社保年度实际工总额的平均值来确定。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也就是说,职工平均每月拿到的所有现金都应作为本人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
“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关系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提醒,用人单位应根据职工工资如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按最低缴费标准或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承担巨额的滞纳金;用人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也将入“黑名单”。
如何算出单位没按规定缴费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有监督本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情况的权利。
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般按下列比例划入个人账户:职工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1%划入;职工年龄在35岁至45岁(含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4%划入;职工年龄在45岁以上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7%划入;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含70岁)以下的,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为基数,按4.8%划入;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以上的,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为基数,按5.1%划入。
举例来说:王先生30岁,月缴费基数5000元,个人账户=个人月缴费基数5000元*3.1%=155元/月。其他年龄段对照例子计算。
职工可以通过上述比例进行自查。当对照个人工资计算,发现自己个人账户每个月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单位就有可能存在瞒报、少报、漏报缴费工资基数的问题,可拨打12333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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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应该怎么用?
有些市民会有疑惑,社保卡里的钱是我们每位参保者个人账户的钱。这些“自己腰包里的钱”,是否意味着可以随意使用?答案是不行的。那么,除了看病买药这笔钱还可以用在哪些地方呢?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1、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规定药品的费用。
2、医保药品目录以外的“国药准字号”药品及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以外的医疗服务项目。
3、“卫消进字号”“卫消准字号”等消杀类产品(如妇科洗液等);“食药监械(进)字号”“食药监械(准)字号”“食药监械(许)字号”等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糖试纸、血压计、轮椅等)。
4、购买、注射疾病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如乙肝疫苗、狂犬疫苗、结核菌疫苗、流感疫苗等,按规定免费的除外)。
5、健康体检。
6、缴纳退休人员本人的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
7、本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8、提供给参加武汉市基本医保的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或住院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9、购买“食健字号”保健食品。
来源:长江日报(记者胡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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