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又一个地市将迎来垃圾分类 实施时间定了

2019-07-24 10:59   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  

前些天

有关上海垃圾分类的话题

频频霸占热搜榜

当我们还在围观讨论的时候

十堰垃圾分类也要来了!

近日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出台

《十堰中心城区物业托管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为垃圾分类提供了操作守则

并明确“四类垃圾”处置要求

生活垃圾分为四类

《方案》明确,根据分类标准,分类方法采用“四分法”,以干湿分类为基础,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四类。

收集容器为选用符合要求的统一样式和颜色的收集容器,明确标识。

红色为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绿色为易腐垃圾(湿垃圾)收集容器

蓝色为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灰色为其他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

桶上应有明显标识,并配有易于辨认和理解的文字、图样等说明。垃圾桶应带有桶盖,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孳生蚊蝇。

明确“四类垃圾” 处置要求

1

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处置要求: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2

易腐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

主要包括:餐厨垃圾,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盆栽残枝落叶等有机废弃物和过期食品等。

处置要求: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和处理情况,做到“日产日清”。

3

可回收垃圾

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处置要求:根据小区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

4

其他垃圾(不可回收)

主要包括:受污染、不宜回收再利用的纸张、妇幼用品、一次性用具、烟蒂、尘土、陶瓷等,其他难以分类和无利用价值的的物品。

处置要求:根据小区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引导居民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年底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达到30%

根据《方案》规定的实施步骤为,7月31日前为试点建设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为前期推进阶段。各区房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辖区物业托管小区试点,在中心城区完成100个物业托管小区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其实早在上个月

十堰就有小区开始试点垃圾分类了!

比如,茅箭区龚家湾社区通达小区和名城港湾小区设置的“垃圾屋”以及张湾区汉江路街办东风社区北山小区的分类垃圾亭。

试点过后就是全面推行了!

今年11月1日至明年11月30日

为全面推广阶段

力争在今年年底,物业托管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到2020年底,物业托管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一起共建美好十堰!


来源: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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