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潜江市龙湾镇柴铺村村民郭俊林来镇“庄稼医院”买了袋化肥,不忘和店员寒暄几句。可就在3个月前,郭俊林把10筐死龙虾堆在该店门口,扬言要“搞人”。
从剑拔弩张到一团和气,离不开该村5名人民调解员的成功调解。
今年以来,潜江在全市村(居委会)聘请1885名人民调解员,共摸排纠纷信息990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25件,其中重大纠纷29件。
补基层治理短板
地处江汉平原的潜江,土地沃、人口密,近年来,农民荷包鼓起来,也面临新问题:矛盾纠纷增多,基层调解力量跟不上,往往“小事难化了、小事变大事”。
如何化解?2018年12月27日,潜江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提出学习应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人民调解员”制,努力用新思维、新办法解决老问题、防范新问题。
今年2月,该市召开三级干部大会启动“人民调解员”制,并于当月出台实施方案。
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
该方案围绕当下痛点,填补基层治理的诸多空白:
工作由兼职变专职。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出资1000余万元,聘请1885名专职调解员服务全市431个村(居委会)。
调解主体由基层干部变乡贤。该市明确群众性、去行政化原则,人民调解员优先从当地民师、乡贤等社会人士和退休的党员干部中选聘。
建立退出机制。出台《潜江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人民调解员聘期3年,成功调解一起可获最低50元、最高600元补贴,若出现从中谋私、故意偏袒等现象则予以解聘。
矛盾早化解
今年4月1日,柴铺村村民刘绍海、万齐文、万齐平、肖国华、汪孝贵领到聘书、上岗证,搬进位于村委会旁的调解中心上班。5人是村里的老党员,年纪超过60岁。
4月12日,有人反映:村民郭俊林要砸镇“庄稼医院”的门,刚被民警劝回。
刘绍海等人赶紧上门询问事情经过。原来,郭俊林前一天在店里买了龙虾补钙药,第二天10亩虾全部死亡。为此,他带着全家5人和死虾,找店家赔偿3万元,无果。
“先搞清楚死亡原因,再去找店里谈。”刘绍海说。
刘绍海等人不仅在当地有威望,养虾也是好手,他们很快找到死亡原因:事发前天气变化大,虾本身缺氧,此时水里又投下钙药,加速死亡。
对此,郭俊林也觉得自己太冲动,情绪很快稳定下来。
4月20日,事情有结果:店方赔偿虾种损失5000余元,双方握手言和。此后,刘绍海等人帮着郭俊林恢复生产,挽回一半损失。
“群众信他们的人,听他们劝,加上在第一时间化解矛盾,自然事半功倍。”潜江市司法局局长李立说,细数近年来发生的乡村民事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往往都由从小事酿成大事,“得不到及时化解的矛盾,就像心里扎进刺,当事人会越来越难受。”
聘请人民调解员,正是借助这些社会人士的特殊身份,迅速拔“刺”。
李立称,每个村(居)平均配3至5名调解员,使得基层治调力量增强、效率提升。上岗后,各村每天都有专人在村(居)治调中心值班,并公布联系方式,随叫随到。
基层压力减轻
“我们今年还没开过一次治调会。”柴铺村村支部书记龚文松说。
作为国家治理的最基层,村干部操心的事儿不少,但精力有限,很多事办不完、不好办。治调工作便是一个——村里小矛盾多,村干部腾不出手去化解;等到矛盾变纠纷,村里只能开会研究解决。
柴铺村副书记邓忠华说,过去,他兼管治调工作,服务全村2000多人;现在,他只需要管理服务好村里的5名调解员,很多矛盾、纠纷甚至都到不了村委会。
龙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田应义认为,人民调解员是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但难以解决如交通事故、土地纠纷等大的矛盾纠纷,这需要创新探索镇一级治调工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来自潜江市委政法委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人民调解员有效化解各类社会风险,实现“四降”:信访案件同比下降33%,市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同比下降25%,突发性事件同比下降40%,治安纠纷同比下降20%。
来源: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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