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是基本的常识。不过有人不但不仔细保管,还主动贩卖自己的银行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三月份,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开发区分局长港路派出所民警发现,辖区内有人在贩卖公民信息,经过调查,民警在嫌疑人黄某家里发现大量的银行卡。
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 长港路派出所 民警 陈晗:最初是李某通过朋友介绍,朋友告诉他,办理银行卡之后,和U盾一起贩卖,可以获利一千元,就告诉了黄某,黄某又告诉刘、熊、赵。
几人商量后,分别在各银行柜台办理了银行卡和U盾,交由黄某统一贩卖。
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 长港路派出所 民警 陈晗:虽然这些行为,他们是出于自己主观意愿来贩卖银行卡,但是他们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7条妨碍信用卡管理罪 ,他们这个行为是已经犯罪了的。
民警提醒,贩卖银行卡不管是对公众还是对自己都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 长港路派出所 民警 陈晗:大量出售银行卡,不公扰乱了金融市场管理秩序,他们的行为也变相出卖了自己的隐私,银行卡贩卖出去之后,他们自己也不知道用途,这些银行卡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实施诈骗或者其它违法犯罪的活动。
目前,黄某等人贩卖的部分银行卡已被公安机关收缴,但还有一部分可能已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