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为积极推进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发挥林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势和潜力,我省已正式印发《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后简称为《方案》),将从今年起,每年建设300个左右国家森林乡村,同时做好省级美丽乡村1000个左右示范村、4000个左右整治村的绿化美化。
森林乡村是指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根据国家林草局部署,今明两年内,全国将建成2万个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国家森林乡村和一批地方森林乡村。
对照森林乡村评定标准,我省将引导各地,结合传统文化村落保护,加强护村林、风水林、景观林,乡村原生林草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等自然生境及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古树名木保护,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建设环村林、护路林、护岸林等各类林网和乡村绿道网,对乡村裸露山体、采石取土创面、矿山废弃地、重金属污染地等进行补绿,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等建设小微绿化公园、公共绿地,开展庭院绿化,全方位增加增加乡村生态绿量。
推广使用良种壮苗,鼓励营造混交林,加强造林后期管护,确保成活成林成景,提升乡村绿化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亲近森林、感知森林、享受森林。
充分发挥造林绿化的多重效益,将乡村绿化美化与林业产业发展结合,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珍贵树种用材林及特色经济林,推广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推进林产品深加工,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实现产业兴村、产业富民。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汪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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