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管理法》诞生!这些内容你一定要知道

©原创   2019-09-08 19:52   记者:魏伟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土地问题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

前不久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

重点主要集中在农村“三块地”上

农村“三块地”指的是

农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

这“三块地”也一直是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点

一、农用地

本次土地管理法修改,征地制度改革是一项重大内容,也是当前农村土地领域的一个难点所在。在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六种情形需要用地的,可征收集体土地。征收条件的明确,缩小了土地征收范围,也防止了盲目侵占农民土地的行为。

“ 自然资源部 副部长 王广华:对于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最核心的是要缩减征地范围,把真正的公益性的用地通过征收的方式,从农民集体所有转化为国有,然后再提供给相关的公益事业方面进行使用。”

在征地过程中完善征地补偿是关键,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特别是删除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的这个规定。

“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副教授 黄振华:原有的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的补偿方案没有注意到土地未来收益的问题,修订之后对土地征收的标准做了调整,可以较大的提高土地的补偿费。”

二、宅基地

在农村,村民用作住宅保障的用地被称为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并无偿提供给村民使用。不过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居民迁入城市,有些还购买了商品房,其拥有的宅基地闲置在农村,长期无人居住。如何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闲置住宅。

“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副教授 黄振华:通过将闲置宅基地复耕,一方面可以增加农业用地,另外一方面可以通过增减挂钩获得更多的城市用地指标,可以扩大城市的发展空间。”

不过专家提醒,农村居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必须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定,宅基地更不能随意买卖。目前也不允许城里人到村里购买宅基地。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长期以来,我国土地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实行对集体土地的统一征收管理。这意味着除了农民住房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和农村的公共事业用地以外,其他用地必须实行征收,并转为国有土地,再由政府进行统一供应。而随着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这种城市农村土地的双轨制已经渐渐成为了发展的瓶颈,为破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法律障碍,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删去了从事非农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 自然资源部规划司 司长 魏莉华: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可以直接进入市场流转,这是对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主要目的就是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体制和机制,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享受同等的待遇,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破除城乡二元体制。”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

“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副教授 黄振华:通过这样一种土地改革,可以给乡村更多发展的空间和条件。”

记者: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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