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猪肉的价格明显上涨,供应也出现偏紧。加上中秋、国庆等节日效应,猪肉消费需求也进一步增长。
近期,为了保障生猪供应,省政府办公厅就出台了,一系列的生猪奖补政策,下发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采取切实举措,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福利一
通知明确,对我省8家国家生猪核心种猪场,按每个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省级地方品种资源保种场,按每个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按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短期贴息贷款支持。
同时,在钟祥、江夏、襄州、枣阳和黄陂5个县市区还将开展育肥猪保险试点,保费40元每头,分担比例为中央财政50%、省级财政20%、县级财政10%,养殖场户自缴20%。而且,农户或养殖场饲养能繁母猪,也将获得财政支持。
福利二
对能繁母猪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按照每头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省、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同时,将育肥猪政策性保险试点县市区由5个扩大到44个生猪调出大县,保险对象为万头以上规模养殖场;能繁母猪保险保额从现行的每头1000元提高到1500元。
通知还强调,各地不得因环保和防疫压力限制生猪产业发展,坚决纠正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生猪养殖可用一般耕地来保障用地需求。
福利三
今年,全省将按去年统计数的70%、明年按常年统计数的80%的标准,将今明两年生猪存栏、出栏和能繁母猪存栏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州,纳入“三农”考核,并与涉农资金分配挂钩。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州给予通报约谈。
猪肉价格上涨,大伙的消费也受到一定影响,通知提出,要保持猪肉价格在普通群众可承受的范围内,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并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
来源:垄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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