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车主速看!这笔费用没有缴清,将影响征信!

2019-11-15 08:47   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  

车主们注意啦!

赶紧检查自己的ETC账户

是否有欠费!

欠缴ETC通行费,后果很严重!

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自

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

武汉市“九桥一隧一路”车辆通行费

对于未缴清ETC通行费的车主

由市路桥中心依法清缴

相关单位和个人的ETC账户余额

将一次性全额退还

欠缴ETC通行费,或将影响个人征信

对于欠缴2018 年1月1日前ETC通行费的车主,根据《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210号令公布,第255号令修订)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武政规【2018】14号)的规定,市路桥中心将严格依法清缴。

催告尚未缴清ETC通行费的车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完成补缴。逾期未补缴的,市路桥中心在完成有关法律程序后,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车主欠缴ETC通行费的情况将依法纳入信用信息征信系统,实施信用惩戒。

今年7月22日,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将首批欠缴武汉路桥ETC通行费的141名车主推送至武汉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这141名个人车主欠费总额353.3万元,其中:欠费金额最高的5.44万元,最低欠费金额是2万元。

武汉市路桥中心提醒,纳入武汉市信用平台的车主补缴欠费后可通过96512客服热线联系武汉市路桥中心修复欠费信息,信息修复后不再对个人及单位信用评价产生影响,但信用报告的记录会持续保留5年。

车主在补缴ETC欠费时,可以通过“武汉路桥ETC”支付宝生活号或者前往ETC 服务点办理。

ETC账户有余额的车主,也别忘了退款!

ETC账户有余额的车主,可以选择网上办理和ETC服务点办理两种退款方式,余额将一次性全额退还。为减少车主现场等候时间,请尽量选择网上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支付宝和ETC网站)。车主可登录“武汉路桥ETC”支付宝生活号(仅支持个人用户办理)或ETC网站(www.whetc.org.cn),按照网上提示,填写车辆及身份信息,系统审核验证后完成退款手续。余额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车主的支付宝或者银行账户内。

(二)ETC服务点办理。车主持相关资料前往ETC服务点,经受理审核后完成退款手续。余额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车主的银行账户内。车辆发生注销、过户、转籍的,请前往ETC服务点办理退款手续。

车主在补缴欠费或者余额退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6512咨询。

ETC通行费停止征收已经快两年了

为什么还要追缴欠费?

追缴欠费是否合法?

车主怎样办理余额退款?

退款需要什么资料?

您关心的这些问题

答案都在这

01

为什么还要追缴欠费?追缴的行为合法吗?

答:ETC欠费应当追缴。武汉市自 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武汉市ETC通行费。停止征收前的ETC通行费系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未缴清ETC通行费的车主,将严格依法清缴。

2017年9月12日,武汉市政府也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ETC通行费停止征收后,对于未缴清ETC通行费的车主,征收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严格依法追缴,以维护通行费征收政策的连续性和公平性。”

02

追缴ETC欠费采取了哪些新的举措?

答:ETC停止征收后,大部分车主主动补缴了ETC欠费,目前剩余一小部分车主尚未补缴。市路桥中心通过短信、邮寄信函、报纸公告等方式,催告车主补缴欠费。对拒不缴纳通行费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车主的欠费信息依法纳入信用信息征信系统。

03

没有安装武汉路桥ETC卡,也就是没有签合约,那还会收取吗?为什么?

答:应当缴纳通行费。ETC收费系统只是其中一种收费模式,没有安装电子标签车辆,在通行收费桥隧时会通过图像抓拍系统记录,按车辆实际通行次数缴纳通行费。

04

凭什么把欠费的人纳入征信名单?

答:根据《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应当将机动车所有人缴纳通行费的情况,依法纳入信用信息征信系统。市路桥中心正陆续将欠费信息向我市信用平台推送,截至目前,已有2047名车主ETC欠费信息被纳入市信用平台。

05

ETC账户有余额没用完,退款需要什么资料?

答:车主在办理ETC账户余额退款手续时,所需资料包括:1、个人车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名称一致的银行卡或存折账号。2、单位车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与车主单位名称一致的单位账号、开户支行名称及12位行号(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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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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