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或调整:不再“计重”只看“车型”

2019-12-11 09:43  

12月10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湖北省调整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定于2019年12月23日在武汉举行,为期半天。听证方案要点为统一车型分类、调整货车计费方式。

据省发改委价格调控处负责人透露,此次听证方案中的“调整货车计费方式”,是指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方式由计重收费统一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原则是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平移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根据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客车调整1类和2类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8座和9座客车由2类调整为1类;货车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增加了专项作业车分类。

业内人士分析,新规实施后,高速公路同样的车流量总体通行费用将与改革前持平,但满载率低的货车通行费会有所上升。

根据该公告,本次听证会参加者包括消费者11人、经营者2人、利益相关方2人、专家学者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各1人,4名听证人分别来自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道路运输协会和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另有5名旁听人。

此次听证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举行的。

附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11人

胡翠兰 女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姜国斌 男 省消委315律师团

王 涛 男 湖北众德九州实业有限公司

郭 刚 男 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

李 闽 男 荆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邹 俊 男 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

廖 波 男 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

陈 冲 男 湖北九曜物流有限公司

周毅宏 男 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罗 平 男 恩施自治州易事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杨凤林 女 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经营者2人

向欣 男 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熊颖 男 越秀(湖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三)利益相关方2人

朱幼堂 男 湖北容大联通物流有限公司

宋 平 男 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四)专家学者1人

袁茂存 男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五)人大代表1人

彭细元 男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六)政协委员1人

薛 玮 男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湖北分所

(七)政府部门3人

易航帆 女 省司法厅

周 进 男 省财政厅

卢祥梅 女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旁听人5人

孔德想 男 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

刘金玲 女 汉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邬 蓉 女 越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郭盼晴 女 越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张 勇 男 随岳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六、听证人4人

潘幼成 男 省发展改革委

王本举 男 省交通运输厅

黄 云 男 省道路运输协会

张柱庭 男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李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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