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发布通告:即日起全市小区实行封闭管理

2020-02-11 08:46  

2月11日凌晨,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1号和第12号通告。

11号通告说,为做好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加强定点发热门诊患者分流管理。发热患者(包括非武汉市户籍人员)严格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到现居住地所在区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不得跨区就诊。经定点发热门诊诊断,发热的肺炎患者需在定点发热门诊留观的,在定点发热门诊留观;留观床位不能满足需要,由发热门诊所在区就近提供场所进行留观。

12号通告说,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坚决阻断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一级响应相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所有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所在楼栋单元必须严格进行封控管理。对于干扰阻碍实施封闭管理者请社会各界予以劝阻,必要时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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