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当前,这些行为违法!拒绝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拒绝公共场合佩戴口罩。拒不服从人民警察现场采取的防控措施,阻碍执法,强行冲闯警戒带、警戒区。确诊感染,不去医院。疑似病人在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甚至进出公共场所。隐瞒疫区接触史,不主动隔离。疫情防控期间,侮辱、撕扯、殴打医务人员。编造传播谣言。以疫情防控为名,骗取公众捐赠款物。
【文明就医、拒绝暴力】提醒:阻拦、推揉、撕扯医务人员,严重妨碍卫生医疗秩序的,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侮辱、恐吓、殴打医务人员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侮辱罪,将依法从重处罚。
【医疗垃圾、合规处置】提醒:随意处置防护用品、器材、生活医疗垃圾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将依法从重处罚。
【拒绝买卖野生动物】提醒: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涉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涉嫌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将依法从重处罚。
【不造谣、不传谣】提醒:恶意编造疫情虚假信息,或者明知虚假信息故意传播、指使他人散布,制造社会恐慌、挑动社会情绪,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不瞒报、不谎报】提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经指派、委托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工作人员,故意瞒报、缓报、谎报疫情,以及故意指使、强迫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疫情,造成疫情扩大或加重的,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不制假、不售假】提醒:生产、销售伪劣的医用口罩、防护服等防治、防护产品,生产、销售用于疫情防治的假药、劣药的,分别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将依法从重处罚。
【诚信经营、共同战疫】提醒: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防护用品、药品或其他民生用品价格,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牟取暴利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谢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