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3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荆门市老百姓大药堂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查明当事人于1月21日以进价9元-9.9元/包购进一次性口罩8000包,在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将售价提价至28元/包、29元/包、49元/包售出。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在作出罚款46.7万元等行政处罚后移送公安机关。
2月24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该市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哄抬口罩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案件。当庭判决被告单位荆门市老百姓大药堂连锁有限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杜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对被告单位违法所得77917元予以追缴。
文章来源:荆楚网 记者刘阳 魏霭琼 通讯员 张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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