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发布消息,2020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长江、汉江武汉段实施全面禁渔,为期4个月。禁渔范围为长江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及通江支流,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咀江段。
据介绍,根据《2020年武汉市长江汉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禁渔期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严格做到渔船靠岸入港、网具入库封存、人员离船上岸;依法查处电鱼、毒鱼、炸鱼及使用拦河罾(网)、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迷魂阵等违法违规捕捞行为;依法依规查办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捕捞工具的行为;禁止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等购销江鱼;国家级水产原种场需采捕长江天然水产苗种、有关科研单位进行长江渔业资源调查的,应按规定向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批。同时,在禁渔期间积极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据悉,武汉计划在 2020年底完成对长江、汉江干流渔民的退捕工作。预计从2021年1月开始,全面实施武汉市长江、汉江干流禁捕工作。
文章来源:长江日报 王润东
责任编辑:许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