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地级市通知:这一类人员可办返程手续

2020-03-11 09:28  

3月10日,从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县外市内”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返程手续,目前已下发《关于印发县外市内人员返程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县外市内人员返程流程做了明确规定。

具体操作

1、提交返程申请

据指挥部滞留人员服务保障组工作人员介绍,需要返程的县外市内滞留人员应向滞留地的村、社区提交返程申请。

2、村、社区出具证明

村、社区受理申请后,需要出具滞留时间证明、滞留期间健康证明,标明返程目的地详细地址和返程交通工具情况。

3、乡镇、街道审核批准后可返程

然后再由乡镇、街道审核批准(网上办理),流程走完后,申请者方可持证明返程。

注意事项

1、确认申请者不是“四类人员”

据介绍,村、社区在开具健康证明前,必须确认申请者不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也未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症状。

2、返程目的地详细地址

申请者提交的返程目的地详细地址必须具体到村、社区。

3、返程车辆一律不得走高速公路

《通知》要求所有返程车辆一律不得走高速公路,加上大部分公共交通没有恢复正常运行,因此返程人员可以经普通公路自驾车或被送至目的地。

4、认真填写证明

自驾车必须在证明上标明车牌号;无论是单独送行还是集中送行,都需要在证明上标明送行人员的姓名、健康状况、送行车牌号、送行车辆往返有效时间。

各村、社区、乡镇、街道应尽快核实申请人情况、办理相关手续,沿途各交通卡点在检测体温、查验乡镇、街道证明后,应当登记放行、准入。

来源:大楚网、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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