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4个地级市,最新通告!

2020-03-14 09:21   潜江新闻网、湖北日报、香城日报、宜昌发布  

潜江


通  告(29号)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现就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人员安全流动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控

1. 从3月13日20:00时起,除市域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对外通道设立综合防控点外,撤除市域内所有内设交通管控点,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2. 从3月13日20:00时起,逐步恢复市域内农村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以及渡口码头。

3. 综合防控点查验司乘人员湖北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后允许通行。

4. 继续实施严格的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滞留在潜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二、人员管理

1. 全市居民凭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社区(村)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错峰出行。居民出行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到不串门、不聚集。

2. 对已出院确诊病例、排除的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继续实施健康监测和跟踪服务管理。

3. 加强小区管控,居民要切实做好家庭和个人卫生管理,进出小区实行登记、体温检测、验码通行。

三、复工复产

全市不在限制清单管理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可以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黄石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40号)

根据省指挥部有关通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分级分类调整城市社区、小区管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小区居民可以在小区内分时错峰、有序活动,严禁不戴口罩、相互串门、聚集聊天。近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的楼栋暂时继续实施封控,解除封控时间另行通知。

二、即日起单位上班及企业复工复产人员凭工作证(单位证明、非限制清单企业营业执照)和健康码“绿码”(社区健康监测证明),经卡口测温后出入。

三、自3月15日零时起,对小区居民实行有条件出入,均需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持健康码“绿码”(社区健康监测证明),经卡口测温后出入。

近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的小区,每户每2天可安排1名家庭成员出小区采购必需生活物资。要按照“错峰、限时”的要求,有序组织居民出入,防止出现人员聚集拥堵现象。

因患病急需就医出行的居民,持社区开具的一次性通行证,经卡口测温并登记后出入。

其他情况需要出行的,由所在社区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实行“点对点”审批出行。

四、各社区继续保持现有24小时值班值守不松、下沉力量不减、包保责任不动、关心关爱措施不变。社区“第一书记”及下沉党员干部协助小区做好哨卡值班值守、体温监测、困难帮扶等工作。各社区要加强小区内部巡逻,防止人员聚集。各级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及各地街面纠察队要进一步加大街面巡防巡控力度,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五、继续从严管控车辆通行,除警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货车、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和企业复工复产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暂禁止通行。

六、上述社区、小区管控措施,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目前全市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希望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支持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筛查等工作和各项管控措施,尽量减少“非必要”外出,实施错峰出行,自觉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共同维护好公共秩序。

城区农村村组的管控措施,由各城区防控指挥部结合实际相应调整。大冶市、阳新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调整本区域内社区小区、村组管控措施的具体方案,报市防控指挥部备案。


咸宁


咸安区防控指挥部:发布重要工作提示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区指挥部各工作组:

为落实上级相关精神,更加科学、精准、有效的管控好城区小区,结合我区城区疫情防控实际,现就小区居民出行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四类人员”一对一包保措施,“四类人员”实行居家观察,不能出小区。

2.没有“四类人员”的小区,小区居民凭湖北健康码“绿码”或“居民小区出入通行证”正常进出,外出时戴口罩、不串门、不聚集,相互之间保持 1.5 米以上间距,小区业主车辆可进出小区。

3.有“四类人员”的小区,非“四类人员”的小区居民凭“居民小区出入通行证”测量体温后出行,外出时戴口罩、不串门、不聚集,相互之间保持 1.5 米以上间距,小区业主车辆暂不能进出小区。

4.各小区值守点继续做好值守工作,所有小区、楼栋的物理隔离继续保留,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小区,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小区的,必须出示湖北健康码“绿码”并测量体温,实名登记后,方可进入小区。

咸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宜昌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

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第14号)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按照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推进原则,现就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通告如下。

一、分类分时复工复产。以县域为单位,分类分时分批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复工复产企业分四类有序实施:

第一类企业,主要包括: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磷复肥化肥农膜农药兽药生产和销售、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停不得”企业。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继续生产。

第二类企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等。

第三类企业,主要包括: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企业,主要是除限制清单外的其他市场主体。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封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从即日起,除第一类已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的企业外,其他企业分两个阶段,依次做好第二、三类和第四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分级审核复工复产。复工复产的企业实行审批制。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规上(限上)企业复工复产,由各区指挥部审核后分批报市指挥部备案;规下(限下)企业由各区指挥部审批。各县市、夷陵区、宜昌高新区企业复工复产由当地县级指挥部审批。

三、企业疫情防控责任。企业复工复产前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做好必要准备工作,确保做到“五个到位”,即: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环境消杀到位、安全生产到位。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3 月 13 日

来源:潜江新闻网、湖北日报、香城日报、宜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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