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武汉市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下发通知,从2020年2月起,武汉各类参保单位(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不含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期限为5个月。实施医保费的减征和缓缴政策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据测算,预计武汉11.56万家参保单位将减征37亿元,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据悉,职工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用人单位缴纳的医保费扣除划入个人账户金额后的部分,统一作为统筹基金,然后再支出基金给那些需要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
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可实施减征,减征期限为5个月;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的,但确有必要实施减征的,由各地人民政府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减征政策,最长不超过5个月。尽管武汉市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不足6个月,但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仍按照国家规定的减征最长时限执行。
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减征政策期间,武汉市职工医保相关单位缴费减半,但是个人账户划入不会减少,所以减半征收的部分将直接影响该市统筹基金收入。据悉,今年武汉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收入预算近130亿元,减征37亿元后,该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全年预计减征近三成。
武汉大学健康学院教授、全球健康研究中心主任毛宗福认为,疫情对武汉市经济运行带来较大冲击,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面临较大压力。通过减半征收与缓缴政策,明显减少人工成本,将有力促进复工复产“稳就业”。但是从长远看,应从预算管理、扩面征收、完善制度、财政支持等方面综合施策,确保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当期收支平衡。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