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省总工会发出《关于深入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助推全面迈入小康”活动的通知》,要求在现有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限额标准基础上,2020年基层工会可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支出标准,购买省内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省总工会将安排1亿元专项补助资金,支持以一线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的基层工会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活动。
通知要求,购买方式优先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扶贫832”等消费扶贫平台,统一组织购买我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或以爱心消费扶贫券(包括电商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给工会会员(职工),用于购买我省农副产品,重点是省内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爱心消费扶贫物资经费不足的基层工会,可依照《工会法》规定,申请行政给予补助。
根据规定,消费资金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此项活动为特殊举措,仅在今年内开展。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李婷 谢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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