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向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移交了“3•17”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甲和李某乙将接受法律的审判。
3月17日晚,该局石首派出所民警在长江石首段三合垸水域巡逻时,发现岸边有灯光闪烁。民警靠近观察后确定是两名男子正在“电打鱼”,遂将其抓获,并扣押作案工具和渔获物。在接下来的讯问中,犯罪嫌疑人李某甲和李某乙交代了案件详情。原来,李某甲和李某乙系表兄弟,疫情期间在家实在呆得无聊,便相约去江里用电打点鱼吃,结果刚“开工”就被公安机关抓获。虽然只有半小时,但已非法捕捞鲫鱼、刁子鱼,鲶鱼等共计50余尾,重6斤,连小鱼苗也没有放过。
长江渔类资源逐年减少,长航警方在此向广大人民群众呼吁,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报警,共同维护长江生态安全,全民监督,让违法者“无处容身”。
来源: 荆州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