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武汉市交通运输安全和复工复产正常运行,现有一份疫情防控期间证件办理指南如下:
一、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通告》(交通运输部公告第12号)规定,在疫情期间,《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含巡游车、网约车、客运、货运、危运等)有效期超过180日而无法办理换证手续的,以4月8日为准,可在45日内办理换证(证件到期后,在180日+45日内办理均有效)。
二、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内水路运输证件办理工作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第9号)规定,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和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可暂不换证,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国内航行海船船员和内河船舶船员相关证书展期的公告》规定,国内航行海船船员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以及内河船舶船员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其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至9月30日之间,且受疫情影响船员确实不能正常培训、考试、体检的,证书自有效期截止日期次日起自动展期6个月。
温馨提示:
1.错峰办理,避免交叉感染,2月份到期的证件可在4月份前来办理,3月份到期的证件可在5月份前来办理,4月份到期的证件可在6月份前来办理。
2.企业内持证人员向所属企业报备,由企业统一电话预约办理。
3.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和广大市民,我们采取预约办、延期办、超期办。
4.后期视疫情情况对相关政策做适当调整。
相关咨询电话:
客(货)运预约咨询电话:65770161
网约车、巡游出租汽车预约咨询电话:65770158
港航:65770162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黄朋威 通讯员 吕作武 责任编辑 谢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