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精神” 表述词征集活动的函

2020-04-22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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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精神”
表述词征集活动的函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提升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形象,展现体系魅力,激发体系人的自豪感、归属感、荣誉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建站30周年,我站决定开展“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精神”表述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主题
“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精神”表述词。
(二)内涵
围绕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工作特点、队伍精神风貌和发展方向,提炼出历史底蕴、时代特征、未来导向相统一,社会美誉、行业成就、个人荣耀相统一,丰富内涵、精炼表述、便捷传播相统一的“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精神”精准表述,作为全体系普遍认同、共同遵循的精神指引。
(三)格式
表述词要言简意赅、寓意丰富、朗朗上口、便于宣传(原则上不超过20字),可由若干词语组成,也可为一句话。每件作品要提供300字左右的创意说明和表述词涵义解释。
(四)版权
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所有权。
二、征集范围
全国各界关心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的人员。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四、评选及奖励设置
(一)评选
本次征集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邀请体系领导、专家学者、有关部门、行业精英等各方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初评遴选、公众评选、专家评审、对外公示等步骤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并对最终获奖作者予以奖励。可登录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官网或关注“中国水产”微信公众号了解活动详情。
(二)活动奖励
第1名:奖励3000元;
第2-3名:各奖励1000元。
五、作品报送
(一)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投稿。所有作品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投稿邮件主题请注明“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精神表述词征集”,并提交《“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精神”表述词征集表》(见附件)。
(二)投稿电子邮箱:651361131@qq.com。联系人:王虹人,联系电话:010-59195039。
六、特别声明
(一)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且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所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励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著作权、版权纠纷等问题,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作品在投稿者领取奖金后,其著作权、所有权及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展示、生产、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归主办方所有,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发表。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三)如有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稿件,以收到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作品。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所有奖励均为税前金额。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五)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请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文所有条款。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精神”表述词征集表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20年3月24日  

附件

“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精神”表述词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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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编辑:薛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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