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武汉海关、省药监局等7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全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防疫物资市场秩序。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突出7项重点工作:
规范生产企业资质。全面排查辖区口罩、防护服、额温枪、呼吸机、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熔喷布、无纺布等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情况,对没有资质、资质不全、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
加强价格监测研判。在防疫物资生产基地或产能产量较大地区,建立省级防疫物资及原材料价格监测直报点,及时全面掌握价格波动情况,强化供需对接,供求平衡,保供稳价。
加强产品质量抽检。严格规范审评审批和相关许可,对生产销售的防疫物资和重要原辅材料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做到“应抽尽抽”“应检尽检”,对无资质企业坚决取缔,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从源头把好质量关。
加强进出口防疫物资查验。严格企业资质管理,明确产品标准,加大防疫物资进出口查验力度,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进出口产品,追溯经销商、生产企业、认证检验检测以及价格收费各个环节。
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充分发挥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重要作用,重点查处、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等认证违法行为,以及认证机构认证活动不规范、认证价格违法等问题,规范认证市场秩序。
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防疫物资生产、流通、出口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和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质价不符、在标价之外加收不合理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和“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查纠行政和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行为,依法进行刑事打击,追究刑事责任。
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诉求,完善相关政策和服务举措,加强企业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强和改进竞争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
来源:荆楚网
责任编辑: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