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零容忍”!武汉查获一起禁渔期非法捕捞江鱼案件

2020-05-15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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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以下简称市执法总队)组织汉南区渔政执法机构,联合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以下简称市水上分局),通过连日来严密调查,周密布控,成功查获长江武汉段汉南区邓南街水域长期非法捕捞江鱼并自捕自销的违法行为一起。现场查获涉案嫌疑人员两名快艇一艘,高压电瓶及电捕设备一套,渔获物7.85千克。该案是武汉市查获的首起禁渔期自捕自销江鱼违法案件,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自今年禁渔期开始以来武汉市执法总队多次与市水上分局联合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如何在严控长江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打击效能,对禁渔期销售江鱼的餐饮酒店予以严厉打击。

       5月5日,市执法总队接到关于汉南区邓南街水域存在电鱼非法捕捞行为的市民投诉举报,市执法总队执法人员迅即行动,前往该水域走访排查,经初步调查发现相关非法捕捞嫌疑人员可能经营某江鱼酒店,自捕自销。为避免打草惊蛇确保打击效果,武汉市执法总队及时与市水上分局对接,召开专题会议,市区联合,部门联动,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先后多次前往该水域调查布控。由于非法捕捞嫌疑人员反侦查能力较强,采用无规律的作业时间对抗打击,挑战执法,对抓捕行动造成了一定困难。面对这一困局,执法专班改变策略,对其非法捕捞使用的车、船等设备采取刑侦手段,并沿江安插信息员。

        5月12日晚通过信息员及刑侦手段反馈的信息分析非法捕捞嫌疑人员已于21时许出发前往长江汉南区邓南街水域捕捞作业。按照既定方案,执法专班迅速赶赴该水域沿岸布控,并使用摄录设备记录锁定其非法捕捞证据。为避免水上抓捕发生安全事故,执法专班静待其捕捞作业归岸,转运渔获物至其车辆时,一举将其抓获。

       根据现场初步调查及嫌疑人员交代其使用的船舶是因为自捕自销江鱼收益颇丰,于近日刚购置的价值6万余元的配有50匹雅马哈汽油机的玻璃钢制快艇。前期驾驶的是一条钢制渔船,配有380伏柴油发电机,其捕捞方式主要是使用超声波掉线电击长江底层江鲢、黄鳝鱼、石扁头鱼等高价优质鱼种。执法专班目前正对嫌疑人员经营的江鱼销售酒店进一步调查取证,对其禁渔期明目张胆、嚣张跋扈、目无法纪自捕自销江鱼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予以严惩重罚。

       “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力维护长江武汉段禁渔管理秩序,武汉市执法总队一直在行动。据统计,今年禁渔期以来,武汉市执法总队开展长江禁渔期执法行动40余次,查办渔业非法捕捞行政处罚案件9起,罚款3.2万元,联合公安机关打击渔业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27起,依法刑事拘留36人,全部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日夜无休,守江护渔,直面挑战,亮剑出击,武汉市执法总队始终用实际行动践行保护长江渔业资源、造福子孙后代的初心使命。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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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虾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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