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全市学校复学工作安排的通告
第24号
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工作,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现就我市学校复学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1.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于2020年7月10日(周五)复学。
2.初中八年级于2020年7月1日(周三)复学。设为高考考点的初中学校,其八年级学生7月10日(周五)复学。
3.全市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非毕业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初中七年级、小学、幼儿园本学期不安排复学,于2020年7月3日(周五)放暑假。
4.高校非毕业年级学生本学期原则上不安排返校。确有特殊需要的,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后可以返校。
5.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自愿申请,经属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验收合格后,可以有序恢复相关培训业务。
6.全市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和初中八年级暑期放假时间最迟不晚于7月底。
7.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按照往年惯例开学。
荆州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6月25日
来源:荆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