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渔期内长江鱼鲜不卖不买不食!菜单不得出现“江鲜”字样

2020-07-0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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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长江生态,国家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在此期间,市场上流通的长江鱼及其水产品均属非法来源,任何人不得购买、销售、食用。

南京:开展“长江鱼鲜”产品专项检查

为了保护长江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贯彻落实禁止买卖食用长江鱼鲜的规定,6月27日,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长江鱼鲜”产品专项检查。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放《关于开展“长江鱼鲜”产品专项检查的通知》,对专项检查进行部署,以全市农贸市场、餐饮场所为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商家杜绝经营野味、野生“长江鱼鲜”。

6月27日-28日,该市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64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560家次、水产经营户1782户,检查餐饮单位2018家。

此外,第一时间通过紫金山新闻、人民日报及市区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微博、官方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各区市场监管局对检查的市场、经营户及餐饮单位全部进行了宣传教育,并通过悬挂宣传横幅825条,张贴标语2683张,农贸市场快检室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称,严禁以“长江”、“野生”等菜单、店招字样或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检查发现菜单、标签中有标注的,现已全部要求整改。

南京众彩批发市场每天进出的水产品众多。市场水产区食安办主任 宋家驷表示,他们已经“点对点”地通知了每一户水产品经营者:“市场接到通知以后,对商户做了大量的宣传,禁止销售江鲜、禁止采购食用,现在我们市场已经杜绝了江鲜。”

扬州发禁令:严禁采食江鲜

江苏扬州的江鲜自古以来十分有名,有庞大产业规模,禁渔计划实施起来难度不小。

6月26日,扬州市发布禁令,要求全市各餐饮企业自即日起不得提供长江水产品(江鲜类);不得售卖江鲜及相关菜肴;对采购的水产品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江鲜”等字样。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违规经营江鲜系违法行为,餐饮企业务必做到:

1. 看不到“江鲜”的宣传,店内外有关“江鲜”的宣传立即撤除。

2. 听不到“江鲜”的宣传,无论是电话来访还是服务人员菜品推荐,均不得出现“江鲜”等词汇。

3. 确保吃不到“江鲜”,做到不买、不卖江鲜,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共同维护长江生态多样性。

来源:鱼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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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虾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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