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0-09-10 14:57   湖北广电融媒体   李莫愁

今年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以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发现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近日,湖北省纪委通报了6起党员干部涉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西乡村原党支部书记徐成忠、原财经站长万永波侵占水库移民补贴问题。徐成忠、万永波在代管本村2名移民用于发放水库移民补贴的银行卡期间,多次从银行取出移民补贴共计8100元供个人使用。2020年6月,徐成忠、万永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黄梅县蔡山镇王太明村原村委会委员王泽军在贫困户精准识别中优亲厚友问题。王泽军在审核王太明村王某申报贫困户的相关资料时,明知与其关系较好的王某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不符合贫困户申报条件,仍伪造村民评议、公示等申报材料将王某纳入贫困户。2020年6月,王泽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云梦县沙河乡民政办原副主任杨松明虚报冒领优抚补贴问题。杨松明虚构农业户口身份申报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先后冒领相关补助11080元。2020年6月,杨松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李国清在教育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李国清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省教育厅下发的学生资助政策研究不透,对新规定的学生资助方案贯彻落实不力,致使辖区内298名应该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学生未享受政策。2020年7月,李国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石首市笔架山街道办事处界山口社区党委委员、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刘云兰上报高龄津贴异动信息不及时问题。刘云兰作为界山口社区民政工作负责人,未及时将14名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已去世的信息上报民政部门,致使民政部门未停发14人高龄津贴共计35330元。2020年8月,刘云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京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水产发展中心主任贺晴芸上报到户奖补资金数据不及时问题。贺晴芸未按时向省农业农村厅上报种植到户奖补资金数据,导致大数据比对出现相关问题线索1929条,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8月,贺晴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北省纪委强调,全省各地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从以上6起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全力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推进扶贫领域政策落地见效。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强化建章立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大数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图文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李莫愁

责任编辑:许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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