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获悉,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前发布通报,授予咸宁市、房县、英山县、利川市、建始县、来凤县“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省环委会表示,上述6个市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标准,至此全省共有32个县(市、区)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据介绍,近年来咸宁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今年1月至11月,咸宁空气质量持续向好,PM2.5和PM10浓度同比下降,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房县累计创建国家、省、市级生态乡镇14个、生态村105个。英山立足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际,10个村被评为全省新农村示范村,2个村入选中国最美休闲乡村、中国传统村落。利川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确保一江清水东流。建始县先后获评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省级园林县城等。来凤县创建省级生态乡镇5个、生态村48个,森林覆盖率达56.5%,常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315天。
图文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胡弦
责任编辑: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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