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记者彭翠楠、通讯员刘全科、张进)8月24日,宜昌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向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回复,已对武汉宝世卫生药械有限责任公司擅自修改标签标注、无证生产及销售劣质农药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并处罚没款17.1万元。
2017年12月15日,广西李先生电话向湖北省农业厅12316热线投诉,反映其在天猫旗舰店购买3款标称武汉宝世公司生产的宝世家洁牌灭跳蚤气雾剂、宠物清洁除虫剂、捣巢牌杀虫喷射剂等产品,未标注农药登记证、标签标注内容不符合规定等。
经调查,上述3个产品系宜昌宝世公司按照武汉宝世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产品的罐体、包装、标签及宠物清洁除虫剂的内充物全部由武汉宝世公司提供,生产后由武汉宝世公司来车自提,宜昌宝世公司没有库存,也未销售。执法人员抽取了基地所产的共18个批次产品,送检后发现1个产品不合格。在此期间,执法人员将武汉宝世公司、宜昌宝世公司所有产品的标签标注内容与中国农药信息网上标签信息进行了比对。省市县执法人员对此跨区域案件进行了会商。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批复,宜昌宝世公司为武汉宝世生产基地,被罚主体应为武汉宝世公司。
经查明,武汉宝世公司存在上述三项违法行为。武汉宝世生产的捣剿牌杀虫喷射剂、捣剿牌杀蟑饵剂,存在擅自修改登记防治对象行为。生产的蚊香类产品擅自修改毒性级别,性能中擅自增加“特别适宜老人、小孩使用”等描述性文字,生产的灭跳蚤气雾剂产品,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且生产的杀虫气雾剂中的胺菊酯质量分数仅为0.01,远未达到0.31的标准,属于劣质农药。遂决定对武汉宝世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没收该批次劣质杀虫气雾剂和公司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后,对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处罚款。
据业内人士称,用于防控蚊蝇等的卫生农药50%利用网络销售,此案的成功破获,对加强卫生农药这一种类、网络销售农药这一渠道的有效监管十分有启示意义。
来源:农村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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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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