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市民用他人医保卡套现被判刑

2021-05-09 09:09   楚天都市报  

5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8日,武汉市医保局通报了5起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目前,相关部门已依法依规对涉案机构、人员进行处理。

武汉市民张某冒用参保人曹某医保卡,在武汉市两家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并在网上售卖套现11190元,涉嫌“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欺诈骗保行为。案件移交区公安分局后,经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固定了有关证据,确定以上违法事实。

经区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1年。目前,张某全部违法所得已被追回。值得注意的是,5月1日实施的《条例》中就首次具体明确参保人员的义务,参保人员在就医、购药过程中也要遵守医保相应规定,不得获得非法利益。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将受到重罚。

武汉市通报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中,有4起案件涉及医药机构违规,分别为武汉好良方大药房将非医保用品串换成医保用品刷卡结算案,涉及违规费用138元;湖北智仁大药房有限公司天顺康店代武汉慧民大药房刷卡结算案,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5元;湖北益生天际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富安街店违规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结算案,涉及违规费用954.2元;花惠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将站内医保结算系统移至武汉阳慷大药房惠济路店案。

自2019年武汉市医保局成立以来,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共发现存在问题定点医药机构1793家,其中责令整改1692家,暂停85家两定机构医保结算资格,解除16家两定机构服务协议,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欺诈骗保线索6件,约谈209家,2020年全年共认定、扣减、追回医保基金4.26亿元。

随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医保基金使用也将迎来严管时代。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市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复查、飞行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恶性欺诈骗保案件,坚决查处,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震慑态势。

文章来源:楚天都市报

责任编辑:张雯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以上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阅读

https://img.cjyun.org.cn/a/10670/202105/9deebd864188cb681f6353fba7681fc4.jpg-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