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湖北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大赛及“全省十佳农民”评选活动启动啦!

2021-06-17 09:42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励更多农村实用人才立足农业创业兴业,培养一大批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举办2020-2021年度湖北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大赛,同步启动“全省十佳农民”评选活动。

>>参评(赛)条件

参加过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农业经理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或“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显著贡献、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农村实用人才。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带领农民脱贫和增收致富方面发挥显著作用,得到基层群众和干部的普遍认可。

(二)个人综合素质较高。从事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或服务5年以上,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

(三)务实创业。经营规模适度,生产技术先进,产业市场竞争力强,有利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备良好的示范作用,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新业态、发展三产融合、创立生态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农村电商等,在扶贫攻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者、处于成长期中自主创业者优先选拔。

(四)“全省十佳农民”参评者应以农业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

(五)为提高项目资助面,近5年内已获农业农村部科教兴村带头人、农业创新创业大赛、湖北青年农场主创业大赛、湖北省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项目资助,在从事现代农业方面又做出新的突出贡献,且具备以上条件的可以参评“全省十佳农民”。但不再重复参加今年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大赛。

(六)5年内曾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明显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任人不得参评(赛)。

>>评选资助程序

(一)各市、州按照省厅下达的指标,组织辖区内县市区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县市区按照以上标准推荐优秀人选,负责考察参评对象的品行、品德及业绩在当地的示范带头作用,在本地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州农业农村局。

(二)市、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各地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核评价,排序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并报地方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开展人才项目评审及培训,对候选人个人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评估,遴选50名优秀选手予以网上公示(含“全省十佳农民”)。

(四)举办电视或网络大奖赛,并向媒体推介。“全省十佳农民”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双创”大赛活动展示扶贫创业创新项目,角逐一二三等奖,以激发农民创业热情,启发创新思维。(大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支持措施及管理

(一)资金扶持。“全省十佳农民”人均奖励1万元;“双创”大赛评选出一、二、三类及优胜项目40名。一等奖1名,奖励15万元;二等奖5名,各奖励10万元;三等奖14名,各奖励5万元;优胜奖20名,各奖励1万元。人才项目资金视同奖励资金,各地应免征相关税收。获奖人选和项目优先向农业农村部推荐参加“全国十佳农民”、农民教育培训“百名优秀学员”评选、全国“双创”大赛等活动。

(二)培训扶持。入围人才资助项目人员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省级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训,适时组织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国内外参加农业培训、考察和研修。

(三)跟踪服务。入围对象纳入“湖北省农村实用人才”系统,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农民合作社等项目支持,优先推荐省级其他人才项目资助。各市、州、县(市、区)要建立人才联系制度,跟踪人才发展情况,及时反馈人才信息。对采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手段获取荣誉、不能起到很好示范带动作用的,要追究推荐单位的责任,取消个人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资助经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大赛突出乡村振兴主题,通过市、州推荐、网络投票、专家评估等方式评选,决赛采取创业创新电视大赛形式,评选出一、二、三类及农村实用人才资助项目40名,实行差异化资助。重点考察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德能勤绩,并评估所从事创业项目的新颖性、独创性、可行性。“全省十佳农民”评选活动采用评审方式,遴选推介在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彰显优秀农民的责任和担当。

有想法的农村创业者们,赶快行动起来吧!


文章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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