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方重点提醒:青少年莫野泳 老年人防落水

2021-07-21 09:27   湖北日报   许旷

暑期来临,又到了溺水易发、多发季。哪些水域最易发生溺水?哪些人群发生溺水的比例最高?近日,湖北省公安厅梳理2019年至2021年6月全省溺水接报警情(意外类),从时间、地点、人群、原因等维度进行大数据分析,为群众提出针对性防范建议。

重点提醒青少年和老人两类群体

今年6月5日下午,阳新县4名小学生在富河戏水,3名男生溺水身亡。

同日,大冶一居民报警称,其82岁患有阿尔兹海默症的父亲失踪。警方立即组织查找,于次日中午在一公园水域内发现其已溺亡,经查系意外落水导致。

溺水警情大数据显示,0—10岁占比9.3%,10—20岁占比17.1%,20—30岁占比11.1%,30—40岁占比11.6%,40—50岁占比16%,50—60岁占比15.7%,60—70岁占比18.9%,70岁以上占比0.3%。

数据表明,10至20岁、60至70岁两个年龄段溺水占比最高,老人和青少年成为溺水高发人群。其中,10至20岁年龄段的溺水警情,多为青少年前往自然水域戏水时发生;60至70岁年龄段的溺水警情,多为智力障碍或患有阿尔兹海默症等相关疾病的老年人,因失足意外落水。

警方提示,要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和老年人群体的提醒、约束。青少年在发现有人溺水时,建议就近寻找工具救援,可抛绳、抛救生圈等,不要轻易下水施救,避免进一步扩大伤亡后果。

自然水域戏水危险系数最大

2020年7月,十堰市3名中学生到一库岔游泳,其中一学生无意中游到深水区中溺水,所幸被同伴救起。随后,三人再次下水游泳,此学生又误入深水区,不幸溺亡。

数据显示,湖北的溺水警情主要集中在5、6、7、8四个月份。2019、2020年,这四个月的溺水警情分别占溺水总警情数的59.7%、55.5%。

夏季因气温升高,市民戏水频繁,而这段时期恰逢汛期,降雨量大,自然水域不确定因素陡增,应予重点防范。无论是主动亲水玩耍,还是靠近水域劳作、垂钓或途经水域,均应提高警惕。暑期家长要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看管,严禁未成年人单独或结伴到自然水域戏水。

数据显示,河流、鱼塘、湖泊三大水域发生的溺水警情数占比近九成。具体为河流42.1%,鱼塘26.7%,湖泊19.6%,水库8.5%,水井1.7%,游泳池1%。

居住地邻水家庭更应提高警惕

2020年2月,恩施州利川市一名3岁孩童,在自家院坝内玩耍时失足掉进水塘溺亡。

2020年10月,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某河堤边,一名男子钓鱼时鱼竿掉入河中,该男子下水捞鱼竿时不慎溺亡。

警方提示,农村地区居住地邻水的家庭,尤其要加强对家中儿童和老人的看管。老人有智力障碍的,要尽量确保其在家人视线范围之内。靠近水域垂钓、劳作时,应提高警惕,加强防护。不少堰塘、堤坝的入水边缘湿滑、坡陡,一旦落水,即便会游泳也很难凭借一己之力自救上岸,危险度极高。

游泳场所也非绝对安全

虽然自然水域发生的溺水警情占绝大多数,但游泳池等场所也并非绝对安全。

2019年8月,王某、朱某、叶某三人私自到某学校一关闭的游泳池内游泳,期间叶某突然失踪,王某、朱某立即报警,待民警赶到并找到叶某时其已溺亡。

警方提示,自然水域危险性较高,不建议在自然水域戏水。无论是否会游泳,下水前均应备好救生装备,以便发生意外能及时施救。同伴之间不宜在水中打闹,尽量不要玩水下闭气的游戏。水温偏低时,一旦身体发冷、浑身颤抖,应立即出水、以防不测。

市民前往游泳池游泳时,应尽量选择有救生员、有正规资质的环境和设施良好的游泳场所。游泳前,要做好热身运动。若发生意外,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及时呼救。家长在开放性泳池陪同儿童戏水,务必加强看管,避免让儿童独自玩耍。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全媒记者许旷 通讯员李宗吾

责任编辑:许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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