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天门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天门市净潭乡五条村原村主任石志红有期徒刑一年。石志红任村干部20多年,经常欺压村民,当地村民敢怒不敢言。如今,这个被村民称为“土匪”的村主任,再不能兴风作浪了。
“作为天门市扫黑除恶的典型案件,这起案件7月17日检察院移送材料,7月24日就开庭,8月1日一审判决,从受理到审结只用了16天时间,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形成了震慑。”天门法院副院长罗晓岗说。
“随你哪个,都带不走我”
今年3月,天门市公安局向各派出所下发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通知。该市净潭乡派出所在走村串户摸排时了解到,石志红经常欺压殴打村民,民怨极大。市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到上报线索后,组成专班进行调查取证。
3月27日,五条村6名村民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进天门市公安局,举报石志红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4月20日,经审查,该局以石志红涉嫌寻衅滋事立案侦查。
当天下午6点多,7个人的专班前往五条村抓捕石志红。
办案民警程潇介绍,当时在该村一个鱼塘碰到石志红时,他们亮明身份,提出依法传唤,他情绪就激动起来,“在五条村,随你哪个,都带不走我。”最后采取强制措施,才将他抓获归案。经审讯,其对多次殴打村民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5月24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石志红。
逞强斗狠,随意殴打村民 今年7月,天门法院受理被告人石志红寻衅滋事一案,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查明:
2016年4月的一天,被告人石志红在自己田里抽水时,因其抽水管破损,怀疑是正在附近田里耕种的村民石某山所为,即上前击打石某山两耳光。
2016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石志红到村民石某超经营的小卖部要求赊账买烟,因石志红多次赊账未还,遭到石某超拒绝,被告人石志红便对石某超拳打脚踢。
2016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石志红驾车途径村民石某法的医务室时,以石某法的侄女婿陈某勇的车挡道为由,辱骂并殴打陈某勇。
2017年5月的一天,村民石某生因其弟承包鱼塘被石志红欺压而找其理论时,被告人石志红对石某生进行了殴打…… 天门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石志红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村里人巴不得放鞭相庆
“石志红在村里想打谁就打谁。”“村里的人都怕他,被他打后都不敢报警。”“五条村村口有个广播喇叭,石志红经常在喇叭里骂人。”“村里人私下都称他为土匪。”8月8日,记者来到五条村采访时,村民们提起石志红,仍然情绪激动。 按石志红录的口供,他从1991年开始在村里当治保主任,1998年至今当村支部书记。
“事实上,他早不是支部书记了,支部委员都不是的。”村民说,2014年11月“两委”换届,石志红落选村支部委员,后来由乡里委派乡文化站负责人兼任村支部书记。“毕竟不是本村的,来的次数不多,事实上这几年还是石志红代行村支部书记职权。”
村支委都不是了,那为什么村民还选举他为村主任呢?村民说,在村里,他就是天,慑于他的淫威,2014年,石志红仍然当选了村主任。
村民石某说:石志红只是个初小水平,大字不识几个,任村干部之前,就是一个混混。“他太嚣张呢,被抓后,村里人高兴得很,巴不得放鞭相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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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瑶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