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国务院相关通知精神,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的通知》,计划从今年起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用4年时间对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进行“全面体检”。
据悉,第三次土壤普查将全面查明查清我省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可靠支撑。
普查对象为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等内容,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按照普查“时间表”,2022年,我省在天门开展普查试点;2023-2024年,在全省全面开展普查。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全省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目前,我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已成立,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我省正在完善省级实施方案,组建省级技术专家组、外业调查采样专业队伍。
此前,国务院已印发通知,在全国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此次土壤普查距第二次土壤普查已有43年。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记者崔逾瑜
责任编辑:谢珊
转载声明:本文转自以上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