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兴办特色型医疗机构 允许社会资本参与中外合作办学
湖北省出台意见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9月11日获悉,为进一步激发湖北省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近日(8月29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坚持分类管理,把非基本公共服务更多地交给市场,着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政府有规划、社会有需求、市场有前景的社会领域,形成市场多元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发展格局。行业准入条件放宽
《意见》明确,大力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康复、护理、老年病等紧缺型和特色型医疗机构,引导传统宾馆、餐饮行业转型设置康复院、护理院等。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实行服务外包;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开发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部分农村失能空巢老人抱团互助养老。
适当降低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允许社会资本参与中外合作办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领域,支持社会力量提供信息化课程、实训实习、教师培训、管理支持、质量检测、就业指导等专业化服务。
鼓励湖北省内国家级文化创意试点单位与社会力量合资合作设立企业;支持社会组织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文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与国有文化文物单位深度合作;鼓励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创作具有荆楚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剧目。
支持社会资本进入体育用品生产及销售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体育场馆建设运营领域及足球、篮球、网球、乒乓球等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体育项目,建立职业化俱乐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冰雪、水上、航空、户外运动、汽车、摩托车、电子竞技、体育旅游等新兴体育产业领域,打造多元融合的体育综合体,带动体育消费升级。
此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申办、承办高水平体育赛事,进入体育中介行业,开展赛事策划、推广和运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创办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将其纳入全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享受同等激励政策。一揽子鼓励政策配套出台
发展离不开投入。为支持社会资本更好地进入上述社会领域,《意见》提出,各市、州、县政府和湖北省政府各部门要研究制定有利于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探索发行股债结合型产品进行融资,满足日常运营资金需求。
《意见》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社会领域相关产业,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健康养生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建成随州、恩施、神农架、武当山、蕲春等10个国内知名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区,开发推广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商品和服务项目;支持医疗器械、药品、康复辅助器具、体育运动装备、文化装备、教学装备等制造业发展。
《意见》还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土地税费等优惠政策,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用好、用足、用活有关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企业和个人支持社会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准予扣除。水电气方面,非公立医疗、教育等机构享有与公立医院、学校用水电气热等同价政策,民办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用水电气热执行与工业同价政策,大众健身休闲企业用水电气热价格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
《意见》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湖北省发改委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情况及时报告湖北省人民政府。
来源:湖北日报
声明:本文转载自以上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责任编辑:卢瑶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