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市州纪委监委网站更新了10起典型案例。其中,荆州纪委监委集中通报了去年高考以来查处的5起“升学宴”典型问题;襄阳纪委监委通报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一起来看详细情况↓
荆州通报5起
违规操办“升学宴”典型问题
1、荆州市江陵县白马寺镇荆州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玉山违规操办高考“升学宴”问题。
2017年7月30日,陈玉山在家中违规为其女操办高考“升学宴”,邀请亲属130余人参加,收受礼金共计62800元。
2017年8月,陈玉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江陵县白马寺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方文秋,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程凯分别受到工作约谈处理。该镇党政办主任、联村干部吴高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荆州市江陵县三湖管理区初级中学教师黄敏违规操办高考“升学宴”问题。
2017年8月19日,黄敏在其公公家中违规为其女操办高考“升学宴”,邀请亲属60余人参加,收受礼金共计10200元。
2017年9月,黄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江陵县三湖管理区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黄贵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荆州市沙市区食药局工作人员索祖宏违规操办高考“升学宴”问题。
2017年8月18日,索祖宏在沙市区岑河镇某酒店违规为其子操办高考“升学宴”,邀请亲属、朋友、同事30余人参加,收受礼金共计11600元。
2017年11月,索祖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荆州市松滋市杨林市镇初级中学工会主席毛传雄违规操办高考“升学宴”问题。
2017年8月5日,毛传雄在松滋市新江口镇某餐馆违规为其女操办高考“升学宴”,邀请亲属、同事50余人参加,收受礼金共计7300元。
2017年10月,毛传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荆州市纪南文旅区纪南镇洪圣村原党总支部副书记侯兰违规操办高考“升学宴”问题。
2017年6月,侯兰丈夫周某某提议操办女儿高考“升学宴”,侯兰未予反对,也未向组织报告,更未采取措施制止。同年7月21日,周某某在纪南文旅区纪南镇枣林社区某餐馆违规为其女操办高考“升学宴”,邀请亲属160余人参加,收受礼金共计8000元,在此期间,侯兰知情但并未阻止。
2017年8月,侯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纪南文旅区纪南镇洪圣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成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什么样的“升学宴”“谢师宴”违规?
根据《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以下行为不可以:
1、借子女升学之机以“升学宴”“谢师宴”等名义违规操办酒宴,借机敛财;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用公款、公物在本单位或者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谢师宴、升学宴;
3、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宴请活动;
4、采取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宴请活动;
5、索取、收受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6、动用本单位、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的公务用车参与操办谢师宴、升学宴。
襄阳通报5起
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6、襄阳市襄州区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冯正学私车公养的问题。
2017年4月,冯正学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单据,将个人支付的车辆维修费在单位核销。
2018年5月,冯正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襄阳市襄州区伙牌镇冯家村党支部书记刘从豪、五组组长冯建国扣留惠民资金的问题。
2003年至2005年,刘从豪、冯建国扣留高速公路建设被征地农户劳动力安置费和退耕还林补助款用于村集体支出。
2018年5月,刘从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冯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襄阳市襄州区伙牌镇冯家村二组组长李双河侵占集体资金的问题。
2007年至2016年,李双河利用保管该组农户退耕还林补助款之便,非法占有集体资金。
2018年5月,李双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9、襄阳市襄州区程河镇邓岗村党支部委员王社军、村委会委员贾发珍骗取粮食补贴款的问题。
2006年至2015年,王社军、贾发珍利用协助镇财政所从事统计、申报、发放国家粮食补贴款的职务便利,虚报粮食种植面积,骗取大额国家粮食补贴款,并将部分用于个人开支。
2018年5月,王社军、贾发珍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10、襄阳市襄州区古驿镇下涂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华清侵占集体资金的问题。
2016年7月,刘华清以集体名义虚列车辆使用费,用以偿还个人借款。
2018年5月,刘华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田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