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暂行办法,规定在该市中心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10元,补贴面积为24平方米,累计领取时间不超过36个月。
补贴适用范围,为在中心城区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持有效《武汉市居住证》;在单位名下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月均收入不超过武汉公共租赁住房单身居民收入标准;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武汉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记录。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据介绍,《暂行办法》将范围限定在中心城区,是基于中心城区与新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来源和管理体制的区别。新城区、开发区和风景区可结合各区实际参照制定相应政策。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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